信息来源:高新区科技产业局 发布日期:2021-01-26 浏览人数:206
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
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
专项项目的通知
各高新区企业,有关单位:
根据《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》要求,现组织申报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。
项目申报通过线上进行,在线注册、填报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后,提交上传到申报单位,由申报单位审核签署意见,报高新区进行形式审查、评审论证。项目申报期为1月27日-2月5日。
具体申报要求及申报材料见附件0-4。
申报咨询
高新区科技产业局:王明菲
咨询电话:0452-5668517,13766566578。
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
2021年1月26日
附件0:关于组织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
附件1:企业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相关条件界定(试行)
附件2:黑龙江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细则
附件3:实施方案
附件4: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
附件1:附件1:企业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相关条件界定(试行).docx
附件2:附件3:实施方案.docx
附件3:附件2:黑龙江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细则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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